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2012〕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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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企事业办学单位,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下发以来,我市学校体育工作成绩显著,连续实行四年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对于不断改善学生体质状况,逐年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增强他们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都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体育考试工作,在总结过去四年体育考试工作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 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单位和学校要本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对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要进一步将有关单位和学校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上来,努力提高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继续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和体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各区县教育局要发挥政府部门在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行政执行力,主动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完善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区县教育局的一把手任本区县领导小组组长,是体育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宣传力度
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地做好教师、家长、考生的宣教工作。要使他们全面领会体育考试的目的、意义,了解科学参加体育锻炼对改善青少年体质状况的成效;要引导考生正确认识和对待体育考试,指导他们熟悉规则要求和掌握正规的考试方法,充分做好考前准备,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要设立并公开本区县专门的体育考试咨询电话,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种问题;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过程中家长和考生中出现的舆情动态,遇有涉及安全稳定的情况要正确引导、及时化解。
二、 精心保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和学校要学习领会《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在2013年1月底前制定出本区县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和2013年体育考试器材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对损坏的设备提前进行维护和维修。同时,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对设备进行升级、更新,以确保《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2013年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测试器材的维修、升级、更新费用和集中测试阶段的工作经费,由各区县教育局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四、继续健全体育考试机制,确保2013年体育考试工作规范进行
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四年来体育考试工作的经验和问题,不断完善体育考试制度。要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的建立,加快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探索完善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一条龙的体育考试机制,使体育考试与学校体育课程、体质健康达标、阳光体育活动、竞赛与课余训练实现有机结合。
2013年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教委负责平时成绩的管理、登统和报送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实施体育统一考试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加强督导与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徇私舞弊现象,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都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责任,按国家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要重视学生体育锻炼和体育考试的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制订安全预案,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本地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要注重与考生和家长的沟通、解释和说明工作,消解矛盾,对涉及体育考试工作的群众信访,要热情接待,分级处理。
附件:天津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附件.doc
201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教育部体卫艺司、基础教育司,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印发
天津市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地址:http://www.2exam.com/zhongkao/TJZHK/740141.shtml